在人生的旅程中,難免會遇到朋友向你開口借錢的情況
朋友之間有通財之義,如果我認為我們的友誼夠深厚,我會樂意借多一點錢給他
如果他沒有還我,我相信一定是他遇到了困難。
幾年前,有一個老朋友時運不濟,急需用錢來周轉,我毫不猶豫地把錢借給他
後來,他到了別的地方發展。過了幾年,有一天他突然告訴我,上次借的錢,能先還我四分之一,其餘的會陸續還清
結果,他真的把欠我的錢全部還清了。
他經常跟其他朋友說,他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年他們家中的年夜飯,沒有豐盛的珍饈好菜,只有一鍋火鍋
而那鍋火鍋還是因為他在除夕前向我借了一些錢才有的,所以這筆錢無論如何一定要還。
借錢給朋友的心態
借錢給人,我絕不會開口問他為什麼需要借錢,因為當他告訴我他的淒慘原因後,我反而會擔心借給他的錢會不會太少了
如果不多借點錢給他,似乎顯得自己不仁不義。既然如此,何必自討苦吃,讓自己陷入兩難之中呢?
要把錢借出去,就要有心理準備,真的有餘力再借。既然借了,就別想拿回來
這是一種無為而治的心態,讓自己不至於陷入太多煩惱之中。
我們公司有一位同事,每逢朋友向他借一、二十萬元的小額借貸,他總是這麼回應:
「我知道你一定是很苦,所以才會來找我借錢,但如果我借你二十萬
那麼從我借你錢的那一刻起,我也會變得很苦。很抱歉,我真的沒有那麼多錢可以借你。」
當下對方會問:「那你有多少錢能借我?」
他的答案是:「五千元。」他經常戲稱,那五千元就算逛街,也會「被外星人偷走」
意思是,逛街總是會不小心買一些不需要的東西,因此五千元是他能承受的額度
就算對方不還也無所謂,當成被外星人偷走就是了。
如何拒絕借錢,才不會傷感情?
信任很多人都會感到困擾。如果你是女生,可以說家裡的錢是由老公管;男人就說是由老婆管,這是最好的理由
以我的經驗,當朋友向我借錢,我會馬上判斷,究竟是要錢,還是要朋友?
因為有些借出去的錢,是一去不回頭的。如果你樂意借,那就表示你可以不要這筆錢,借他無所謂
如果你覺得對方根本不應該向你開這個口,而他卻開口了,那就表示他沒有拿你當朋友
那麼,你也沒有必要再把他當朋友看待了。
如果他已經惡名在外,我會明白告訴他,我現在手頭也不是很方便
何況他這樣的狀況,恐怕不是三、五萬元就能解決,提醒他應該仔細想想,究竟怎樣才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
一般這樣的狀況,就算你沒有借他錢,他也不會因此跟你友誼決裂。
我也不認為,用三、五萬元維繫你們的友誼,事情就會有什麼好的改變
換個角度想,少了一個這樣的朋友,有差嗎?
另一方面,要向朋友借錢的人,自己也要注意自己開口的內容,不要讓對方覺得尷尬
相關該做的準備,例如欠據、擔保品等等,要事前準備好,而且應該抱持一種心態,別人拒絕是應該的,如果答應,是你賺到了
因為即使是你自己的父母親,在你超過二十歲以後,也沒有借錢給你的義務。
欠據與匯款單,你選哪一樣?
一旦你決定借錢給對方,有些作法可以讓你在法律上立於比較有利的位置
如果你要借錢給他人,匯款單跟欠據,你會選擇哪一項?
一般人會選擇欠據,總認為它比較具有法律效力。
實際上,如果只有欠據,對方可以否認他有收到錢,那麼你就必須證明你和他的資金來往
欠據不代表借錢的事實已經成立,但匯款單有銀行來往的紀錄,才能作為你借錢給對方的證明。
舉個例子,有一天朋友急著找你借錢,當時你正在餐廳吃飯,於是請他用餐廳所附的餐巾紙寫下欠據,然後就將錢借給他了
三年後,你翻到那張欠據,打官司告他不還錢。很遺憾,你恐怕贏不了。
在法律關係上,借貸的要點不在於有沒有欠據,那只是一個證明有借錢的意圖,至於究竟有沒有借錢的事實
法律上的「要物契約」要點在於有沒有金錢來往,而不在於欠據寫了沒。
如果當時有了匯款單,至少可以證明,你們之間的確有金錢來往的事實,可以向法官說明是因為借錢給他,所以才匯款
如果他否認那筆匯款不是你借錢給他,而是你之前跟他借錢,為了還他錢才匯款,那麼他就得提出之前你向他借錢的證據,舉證責任就變成在對方
所以,千萬不要小看一張小小的匯款單,在重要時刻,那可是你能不能取回借款的重要關鍵。
呆人才會作保
在法律系上課的第一年,老師就不斷教我們「呆人作保」。保字拆開來,就是「呆」跟「人」,所以呆人才會幫人作保。
儘管老師諄諄教誨,但台灣哪一個律師沒有幫人做保?我相信一定很少。
如果自己的太太的姊妹在轉換新工作的當下,需要你幫忙做人事擔保,你保不保?如果不作保,晚上或許就要睡客廳了。
這是人情世故的問題,我的評價是,因為他們是我的親人,就算他們真的出問題了,我也願意扛下來。
一般人對人事擔保所產生的責任比較不清楚,萬一對方發生捲款而逃的情況就麻煩了。
如果你是擔保人,心裡要有打算,發生任何事情,你都願意扛下來。
如果你擔保的對象是一位汽車駕駛,萬一他不幸發生車禍,必須賠償對方。
如果對方向他公司求償,公司也可能回過頭來找你這個保人,這時候你願意扛嗎?
在人情世故和理性分析之間的拿捏,確實不容易。如果是家人以外的人找我幫忙做保,一般我都會對他們說:「你忘了我是學什麼的嗎?我都教人不要為人作保,如果我幫你作保,我以後怎麼教人家?」
其實為人作保與借錢的態度相同,心裡要事先衡量,最糟的情況是怎麼樣,如果那樣你還願意為人作保,那就去做吧!
總結來說,借錢與做人事擔保一樣,都需要深思熟慮。無論是借出去的錢,還是為人作保,都應該抱持著一種開放的心態和充足的準備,才不會在未來的日子裡為自己製造更多的麻煩和困擾。
人生難免遇到借錢的情況,保持理性與人情並重,才能讓自己在這條路上走得更加平穩與安心。